樂虎卡 日本實體消費享最高5%回饋

2024.10.1 - 2024.12.31

樂虎卡 日本實體消費享最高5%回饋

活動期間以樂虎卡於日本當地消費享最高5%回饋

*活動期間以樂虎卡於日本當地消費享最高5%回饋

  • 活動詳細辦法

    1. 活動期間:2024/10/1~2024/12/31。
    2. 活動內容:活動期間樂天卡友刷樂虎卡當月國內累計消費滿NT8,000元以上,享次月於日本實體商店刷樂虎卡最高5%回饋。
    3. 日本實體商店刷樂虎卡最高5%回饋包含:本活動加碼4%刷卡金回饋 + 1% tigerpoints回饋金。
    4. (1) 本活動加碼4%刷卡金回饋,每戶每月回饋上限NT500元。
      (2)於2024/10/1~2025/9/30至虎航全航線國家(指定國家)實體消費享1% tigerpoints回饋金,每戶每月回饋上限tigerpoints回饋金500點。 1% tigerpoints回饋金活動詳情

    活動注意事項

    1. 本活動國內消費限於台、澎、金馬地區之刷卡消費交易,若有非設立於上述地區之商業登記消費或服務項目(如:交易商店之國別非TW國別或空白致無法辨識國別之交易等)恕無法認列。並排除信用卡年費、循環利息、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費、分期付款手續費等);預借現金、各式貸款(如:簡易通信貸款等)、餘額代償、申購基金所生之帳款及其各項費用(如:手續費及違約金等)、利息;各項代繳帳款及其費用(如:電子化政府多元付費共通作業平台(含公務機關、醫療院所)繳費、代收代付公用事業費用、代收代付學雜費、繳納交通罰款、代繳換發行照規費、代繳汽車燃料費、電話語音繳款、各項稅款等);退貨交易、爭議款及其他本公司公告排除之項目或依其他特別約定條款不予計入者。
    2. 「樂虎卡當月國內累計消費滿NT8,000元」以正、附卡當月份符合之消費合併歸戶計算,恕不跨月計算。消費金額依帳單列示之消費日及新臺幣金額為準,且需於消費日次月10日前完成入帳。
    3. 符合上述資格之樂天卡友享次月日本實體商店刷樂虎卡4%回饋,以正、附卡消費金額合併歸戶計算(依帳單列示之消費日及新臺幣金額為準)且需於消費日次月底前完成入帳,每戶每月回饋上限NT500元刷卡金。
    4. 刷卡金回饋計算方式採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刷卡金將於消費日之次次月25日前統一回饋至正卡人帳戶,刷卡金將直接折抵信用卡消費款項,不得折換現金、兌換其他商品或轉讓與第三人。
    5. 日本實體商店消費限日本地區且為日幣之刷卡消費,不適用網路交易、郵購型交易或特殊商店(以各國家收單機構認定之交易類別判定,如機上或郵輪購物、賭博、投資性金融商品等高風險性產品)。
    6. 1% tigerpoints回饋金活動以樂虎卡當月份於上述指定地區之實體商店消費金額(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且需於消費日次月底前完成入帳,回饋金將於消費日次次月底前 (實際回饋時間依本公司作業時間為準) 回饋至正卡人綁定之tigerclub會員帳戶,每戶每月回饋上限tigerpoints回饋金500點。tigerpoints回饋金計算方式採帳單列示金額之新臺幣金額採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有關tigerpoints回饋金之獲得與使用及其他相關說明,請詳見 台灣虎航官網tigerclub 服務條款,若有任何變動依台灣虎航公告為準。
    7. 本活動以實際成功交易計算,若申辦分期交易則以每筆原始交易日期及總金額計算,若付款失敗、交易取消、退換貨等將不列入計算範圍。樂天信用卡保留對疑似不正常之交易授權核准與否之權利。交易一經授權核准,如有任何商品消費爭議或取消交易請洽刷卡消費之商店。
    8. 持卡人於刷卡金、tigerpoints回饋金回饋時之樂虎卡須為有效卡,若有遭限制或停止使用、延遲繳款(含年費)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將喪失本活動資格。
    9. 刷卡金或tigerpoints回饋後,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刷卡金將自持卡人當期帳單調整扣回;若持卡人之當期帳單上無上期應繳金額,亦無新增消費,則應扣回之活動刷卡金將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tigerpoints回饋金將由台灣虎航自tigerclub會員帳戶調整扣回。
    10. 本活動相關注意事項之條款及細則,如有未盡事宜、疑義或爭議,樂天信用卡擁有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樂天信用卡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參加資格、兌換資格等一切相關規範,保留最後審核權,及修正、暫停與終止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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