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天信用卡: 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告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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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告知事項

台灣樂天信用卡(股)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於銀行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將會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利用及/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本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下列事項:

  • 一、本公司蒐集您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如下:
    信用卡業務、核貸與授信、行銷業務(包含樂天集團共同行銷業務)、法人對會員名冊之內部管理、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等業務、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消費者保護、徵信、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金融爭議處理、金融監督管理與檢查、外匯申報及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之目的範圍內依法令規定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申請人/持卡人之個人資料,以提供申請人/持卡人相關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進行信用審核、內部控管、為內部有關信用評估、控管、查核、管理及類似目的、或為業務開發、或與持卡人從事各種交易、提供本公司各項產品訊息、查詢、計算、核對、提供、紀錄及決定持卡人是否得享有權益服務、提供贈獎、交易帳款收付業務、電腦處理業務或其他有關之附隨業務(包括但不限於如客戶資料輸入、表單列印、裝封及付交郵寄等)、及信用資料交換查詢、推介商品或服務。
  • 二、 本公司蒐集您的個人資料類別,如您的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方式、信用卡資訊等(詳如本申請書內容),並以本公司與您往來之相關業務、帳戶或服務及自您或第三人處(例如: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 三、 本公司將您的個人資料為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1.期間:只會在本公司對您為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就資料之保存期間或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以期限最長者為準)。
    • 2.地區:以下第(3)點所列利用對象其國內及國外所在地。
    • 3.對象:本公司(含受本公司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依法令規定利用之機構(例如:本公司母公司等)、其他業務相關之機構(例如:通匯行、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台灣票據交換所、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保證機構、信用卡國際組織、收單機構暨特約商店等)、依法有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您所同意之對象(例如本公司共同行銷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之公司、與本公司合作推廣業務之公司等)。若您需要進一步了解您的個人資料被處理或利用的詳細情形,歡迎您隨時與我們聯繫。卡友服務專線及服務時間:(02)2516-8518 (週一至週日:上午7點~晚上9點)。
    • 4.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另本公司經由通匯行、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票據交換所、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信用卡國際組織、收單機構、往來之金融機構、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等間接蒐集到您的個人資料,亦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辦理。
  • 四、 本公司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您可以行使以下權利:
    • 1.查詢或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2.請求補充或更正個人資料,惟您依法應為適當之釋明。
    • 3.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若您欲行使上述權利時,本公司客戶服務聯繫窗口即能受理您的請求,您亦可在本公司官方網站找到與本公司聯繫的電話號碼。 惟上述權利之行使,若因不符合申請程序、法律規定、本公司依法負有保存義務或法律另有規定之情況者,不在此限。
  • 五、本公司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時,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惟基於執行相關業務所需,若您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是提供不完全時,本公司即有可能無法提供您完善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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